编辑: JZS133 | 2013-04-23 |
201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 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4月12日证监基金字【2005】52号文批 准发起设立.
基金合同于2005年5月30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5月29日,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3年3 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五)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0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38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9
八、基金的投资管理.47
九、基金的业绩.53
十、基金的财产.54 十
一、基金资产的估值.55 十
二、基金的收益分配.59 十
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0 十
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4 十
五、基金的信息披露.65 十
六、风险揭示.68 十
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69 十
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0 十
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2 二
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0 二十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91 二十
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92 二十
三、备查文件.9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管 理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货币基金暂行规定》)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