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6-19

190 万度/a

280 万度/a

470 万度/a 由市政电网供给 绿化 / / 依托出租方 依托出租方 环保 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 4032t/a 生活污水 1200t/a 生活污水 5232t/a 生活污水接管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园区第一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后达标排放,达标尾 水排入吴淞江 废气 现有项目磨削 工序挥发产生 扩建项目磨削设备自 带油雾收集器,将切 现有项目磨削工序 挥发产生的非甲烷 本次扩建项目新增自 动车床位于 10#厂房

8 的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 2#厂房和 10# 厂房内自动车 床工序挥发产 生的非甲烷总 烃收集后经静 电油雾净化设 备处理后通过

13 米高 FQ1 和FQ2 排气筒排 放. 削液挥发产生的非甲 烷总烃经设备自带油 雾收集器处理后无组 织排放;

本次扩建项 目静电油雾净化设备 依托 10#厂房,10# 厂房内自动车床工序 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 烃收集后经静电油雾 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FQ2 排气筒 排放;

本次扩建项目 建成后 2#厂房(一期)13 米排气筒增 高至

15 米,非甲烷 总烃由无组织变为有 组织排放. 总烃无组织排放, 扩建项目新增磨削 设备自带油雾收集 器,将切削液挥发 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经设备自带油雾收 集器处理后无组织 排放;

2#厂房内自 动车床工序挥发产 生的非甲烷总烃收 集后经静电油雾净 化设备处理后无组 织排放,10#厂房内 自动车床工序挥发 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收集后经静电油雾 净化设备处理后通 过15 米高 FQ2 排 气筒排放;

本次扩 建项目建成后 2#厂房(一期)13 米排 气筒增高至

15 米, 非甲烷总烃由无组 织变为有组织排 放. (二期)内,依托该 厂房内静电油雾净化 设备处理自动车床加 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 废气,13 米高 FQ2 排 气筒增高至

15 米,处 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 该15 米高 FQ2 排气筒 排放;

本次扩建项目 建成后 2#厂房(一期)13 米排气筒增高 至15 米,非甲烷总烃 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 排放. 固废 危险 废物 危废仓库 11m2 危废仓库 11m2 依托现有 位于 2#厂房外西侧, 临时收集储存危险废物 一般 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 点30m2 一般固废暂存点 30m2 依托现有 企业建设

2 处一般固废 暂存点,分别位于 2# 厂房外西侧,占地 24m2 ,10#厂房外北 侧,占地 6m2 ;

临时收 集储存一般固体废物 噪声 隔声、降噪 隔声、降噪 隔声、降噪 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平面布置 扩建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银胜路

58 号,租赁苏州佳川投资有限公司 2#、10#厂房, 从厂区现有建筑内进行调配.项目所在厂区内给水、排水、供电等公辅设施完善,本项目 依托该厂区内公辅设施.具体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 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金江路,隔路为八海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南侧为银胜路,隔路为 工业企业;

西侧为苏州至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侧为新开河,隔河为空地.项目周边

500 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周边

500 米环境概况见附图 2.

5、与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相符合性分析 (1)扩建项目属于[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对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1 第9号《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产品及采用

9 的生产工艺、设备等均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中鼓励类、限制 类、淘汰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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