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6-19 |
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和 《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 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文)中规定的限 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类;
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鼓励 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故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经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企业用地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的范围.对照《江苏省限制用 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本企业用地 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的范围.根据土地证(苏工园国用(2009)第00210 号),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扩建项目用地与相关用地政策相符. (3)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图可知,扩建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扩建项目用地 符合苏州工业园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