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3-08-01 |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的议案》 ,盛全物业将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公开转让. 本所律师认为,盛全物业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 述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盛全物业股东大会就本次股票挂牌事宜向董事会作出的授权 盛全物业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股票挂牌事宜向董事会作出了如下 授权:
1、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本次股票挂牌的方案;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挂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股票挂牌事宜 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 意等手续;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本次股票挂牌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反馈意见补 充、更新申请材料;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股票挂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协议及其他文件;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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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次股票挂牌的政策有新 的规定或新的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规定或要求,对本次股票挂牌的具体方案 作相应的调整,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改;
4、授权董事会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并办理股票登记存管、限售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挂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对董事会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律所律师认为,本次股票挂牌已获得盛全物业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盛全物业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本次股票 挂牌相关事宜,授权程序和授权内容合法有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挂牌尚待获得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同意.
二、盛全物业具备本次股票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盛全物业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根据盛全物业工商登记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盛全物业工商登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