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3-08-05
1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 A 公告编号:2018-041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财务资助期限:1年 财务资助利率:借款利率按年利率7%确定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1、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信汇峡 )是我 公司与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广汇炼化 ) 、 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汇东 )于2017年3月8 日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 我公司占33%的股权, 山东汇东占33%的股权, 广汇炼化占34%的股权.新疆信汇峡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 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 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 类及芳烃类产品.新疆信汇峡根据三方股东签署的《120吨/年粗芳烃

2 加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在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建设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一期60万吨/年),项目建设资金11.94亿元 人民币, 其中6亿元人民币由新疆信汇峡以其自有资金解决, 剩余5.94 亿元人民币计划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现新疆信汇峡收到我公司、山东 汇东和广汇炼化三方投资款6亿元,已用于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 目(一期60万吨/年)的项目建设,项目融资正以向金融机构申请项 目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正积极推进,在融资未落地的情 况下,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解决现阶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短 期资金需求,我公司、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经友好协商,计划对新疆 信汇峡提供财务资助为其筹措资金. 我公司、 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按出资比例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财 务资助共计9,090万元人民币,其中我公司提供3,000万元,山东汇东 提供3,000万元,广汇炼化提供3,090万元,该筹资额只可用于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一期60万吨/年)建设用. 公司为支持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 (一期60万吨/年)建设,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新 疆信汇峡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为1年,借 款利率按年利率7%确定,到期归还.公司于2018年9月与新疆信汇峡 签署3,000万元的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1年,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

2、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18年9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

3 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向青女士回避了表决(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向青女士担任 新疆信汇峡监事, 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2.1

(二) 条规定之情形,向青女士为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此议案前,已经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本次财务资助相关的 协议等文件. 公司本次拟对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提供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7%,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7,000万元(公 司于2017年10月25日对关联方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9%.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2.2条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 时,无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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