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3-08-13 |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6月25 日证监许可 [2018]1037 号文 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9月1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 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 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 当发债 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 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 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或权证. 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 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纯债部分. 基 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 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 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 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 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 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 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 基金法》、 《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