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3-09-01 |
总Q―― 排水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3 ) ;
i Y ―― 某产品产量,单位为吨(t) ;
6 基iQ―― 某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3 /t) ;
实C―― 实测水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
若总Q与∑?)(基iiQY的比值小于 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 据. 4.3 其他控制要求 涉及生物安全性的废水、废液等须进行灭活灭菌后才能进入相应的收集处理系统.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 水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排污口标志. 5.2 新建企业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 与环保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地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5.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 范的规定执行. 5.4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 5.5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6 所列的方法标准. 5.6 企业须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 监测记录. 表5水污染物项目分析方法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分析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来源
1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6920―86
2 色度 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 11903―89
3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89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 7488―87
5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 11914―89
6 动植物油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8-1996
7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用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 7490―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8―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79―1987
8 氨氮 水质 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1―1987
7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分析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来源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5―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 11894―89
9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10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3―1989
11 甲醛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 13197―1991
12 乙腈 吹脱捕集气相色谱法 附录 A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GB 11897―89
13 总余氯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 度法 GB 11898―89
14 粪大肠菌群数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和滤膜法 HJ/T 347-2007 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 GB 13193―91
15 总有机碳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T 71―2001
16 急性毒性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发光细菌法 GB/T 15441―1995 说明:测定暂无适用方法标准的污染物项目,使用附录所列方法,待国家发布相应的方法标准并实施后, 停止使用.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 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 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