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3-09-12 |
3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开始时间:2019 年5月6日9: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元)
1、潜在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达专用 账户时间为准;
并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 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 做入投标文件 或响应文件中.
2、账户信息如下:(以下账户任选其一即可)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号:3134
9707 8006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子账号:5010944600026002081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号:4024
9700 2016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子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2265
3、 投标保证金以到达对应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 (转) 款手续办理时间、 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账户.
4、咨询电话各有关单位或交易主体在保证金缴退工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咨询电 话0392-3362010. 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项目名称! 其他说明: 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②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信息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委托人提供的邮箱 里.潜在响应人有权利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 不单独告知. ③询价通知书售价:1000 元/份,售后不退. ④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交付. 樱花大道 炫彩樱花 项目 询价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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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一、说明1. 适用范围: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2.2 监管部门: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
2.3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 成交人 是指经询价小组评审推荐,采购单位确认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5 货物 是指响应人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 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 是指响应人须承担的运输、摆放调试、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 务. 3. 报价费用 3.1 响应人自行承担参加询价采购有关的所有费用. 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4. 响应人应编制书面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壹份、副贰份,电子版(U 盘)一份.每份 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和 副本 电子版 .评审时如副本与正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4.1 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应采用竖向左侧胶装,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 装订,未装订入响应文件的部分不做为评审依据;
4.2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3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4.4 报价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4.5 因响应人未按 响应文件的构成 编制而给评审造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 响应人自行承担. 樱花大道 炫彩樱花 项目 询价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