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09-12 |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
082496 ,配股价格12.71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 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 ( 0.25),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 《 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 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 辉丰A1配 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 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和保荐人 ( 主承销商)
1、发行人: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联系人: 贲银良
电话:0515-8325
5333
2、保荐人 ( 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向涛
电话:0755-8202
6557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 ( 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400000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1.26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33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 缴税款a;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 纳.). 【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1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3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3月25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3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3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 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38 刘国耀
2 00*****490 胡歙眉
3 01*****032 刘建耀
4 01*****449 曹瑞峰
5 01*****399 胡梓章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门子路27号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 部. 咨询联系人:曲建文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