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3-09-14 |
1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汪清县罗子沟镇
2019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 汪清县罗子沟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姜军 联系人 常国坤 通讯地址 汪清县罗子沟镇绥芬村 联系电话
13258835888 传真 邮政编码
133216 建设地点 汪清县罗子沟镇河南村、上河村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技改改扩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E4821 水源及供水设施 工程建设 占地面积(m
2 )
186 绿化面积(m
2 ) 总投资(万元) 172.
94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9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20% 评价经费 预投产日期
2019 年6月
一、项目由来 本次饮水安全工程选定项目区在汪清县罗子沟镇的河南村、上河村,项目区内受 益人口总数为
6165 人,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闲时务工为主,受自然环境条 件约束,没有较好的经济产业支柱,农民经济收入始终无法提升,项目区内各村屯饮 水工程经过多年运行水源相继出现水源水量降低、断水,管线老化年久失修、渗漏跑 水现象严重,这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的生产生活用水,制约了农户的经济收入,改 变现在的饮用水方式,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以满足当地居民的供水需求.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是一项旨在提高供水水质及水量和改善乡镇供水条 件的民心工程,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符合国家 十三五 供水发 展规划的具体要求,符合农村发展规划和公共供水业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的实施,着 眼于农村公共供水事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用水质量和改善供水条 件、保证农村对公共供水的需求量,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巩固地方社会和谐稳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工程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汪清县罗子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 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接到委托后,立即 开展工作,经过现场查勘、收集了有关的资料,在类比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对本项 目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编制了《汪清县罗子沟镇
2019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 --
2 -- 固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1)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 年7月修订)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1.1)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1.1)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11.7)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2018 年12 月修订)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9,2018 年12 月修订) ;
2、导则、规范 (1)HJ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
(2)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
(3)HJ/T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
(4)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
(5)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
(6)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