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3-09-16 |
600 五层及以上多层办公用房
1000 高层办公用房
1200 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入口门厅高度不应超过两层, 门厅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表
8 的规定: 表8入口门厅的使用面积指标 类别 使用面积(平方米) 中央机关
300 省级机关
300 市级机关
240 县级机关
120 乡级机关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 则上不得超过县级机关. 第三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建设阶梯式和 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 室.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阳光房、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
10 超出办公用房功能的其他空间或房间. 第三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层的层高应根据办公室净 高要求、结构形式及设施情况确定,不得超越净高规定或结构及设 施的合理技术条件加大层高.办公室的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集中空调设施并有吊顶的标准单间办公室宜为 2.5~2.7 米;
2、无集中空调设施的标准单间办公室宜为 2.6~2.8 米;
3、 有集中空调设施并有吊顶的大空间办公室宜为 2.6~2.8 米;
4、无集中空调设施的大空间办公室宜为 2.8~3.0 米.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层的走道净宽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走道长度≤40 米时,单面布房的走道净宽不宜小于 1.5 米 且不宜大于 1.8 米, 双面布房的走道净宽不宜小于 1.8 米且不宜大 于2.1 米.
2、走道长度>
40 米时,单面布房的走道净宽不宜小于 1.5 米 且不宜大于 2.1 米, 双面布房的走道净宽不宜小于 1.8 米且不宜大 于2.5 米. 第三十三条 五层及五层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设置乘客 电梯,办公用房的办公区域不应设置自动扶梯. 第三十四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满足国家有关无障碍规范的 要求. 第三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满足功能需求,党政 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宜采用大开间,提高办公室利用率. 第三十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 防火、抗震、节能规范等的规定,并确保建筑在设计使用年限期间
11 能正常使用.
第五章 建筑装修 第三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应构造简洁、色彩适 宜,营造庄重、实用、协调的装饰效果,因地制宜地选用节能环保 装修材料或构配件.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装修包括楼地面、墙面、 柱面、天棚、内门窗、轻质隔墙、细部等,不包括活动家具、窗帘、 饰物等. 第三十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可分为基本装修、中 级装修、中高级装修三类,并宜符合表
9 的规定. 表9装修标准 分类 装修要求 基本装修 选用建筑所在地区经济型普通装修材料或构配件. 楼地面可选用普通 PVC 地材、地砖、水泥砂浆等;
墙、柱面选用普通涂 料;
天棚刷普通涂料或普通饰面板吊顶;
门采用普通复合木门. 中级装修 选用建筑所在地区中等价位的装修材料或构配件. 楼地面可选用中档复合木地板、PVC 地材、石材、地砖等;
墙、柱面可 选用中档饰面板、涂料或壁纸;
天棚可做中档饰面板吊顶;
门采用中档 复合木门或玻璃门. 中高级装修 选用建筑所在地区中等价位、局部选用中高价位的装修材料或构配件. 楼地面可选用中高档石材、木材、普通化纤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