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3-10-03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总 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 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依法设 置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 工程师.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 期三年与董事会换届同步,可连聘连任.公司董事经董事会聘任可以兼任经 理人员;
但兼任经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解聘总经理必须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本人 提出解聘理由. 第七条 总经理本人要求辞职, 必须提前两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按公司章程及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
2 任.在未批准前必须按规定继续履行好职责. 第八条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 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得在控股股 东单位兼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行政职务,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在其 他任何企业任职. 第十条 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一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管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日常事务性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经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员;
(八)拟订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讨论通过向政府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的有关重要报告;
(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一)对董事会决议持有异议时,有权申请复议;
(十二)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务;
(十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经理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 应当以 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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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 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的业务范围;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