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3-10-31 |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潮州闽粤经济合作区 LNG 储配站项目.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我公司对此项目的投资需要在合作方潮州华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6 年12 月20 日之前完成项目公司设立及资产出资为前提,故此 项目的投资存在合作方是否按协议履行义务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潮州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潮州华丰 )的 潮州闽粤 经济合作区 LNG 储配站 项目系依托潮州华丰自有
5 万吨级国家一级开放 LPG 码头的基础上进行品种增项,是闽粤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
2016 年9月5日,公司与潮州华丰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由潮州华丰以 自有5万吨级LPG码头和LNG储配站363亩项目用地资产评估作价成立项目公司, 然后公司受让项目公司 50%股权,收购价格以潮州华丰上述资产经我公司认可的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依据,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该项目旨在通过利用潮州华丰自有国家一级开放 LPG 码头的优良自然条件, 在5万吨级基础上扩建成
8 万吨级 LNG/LPG 接收储配站,扩大吞吐量,实现海外 LNG 进口与分销,并以项目公司为主体着力开发一批分布式能源利用项目,形成 产业集群.
(二)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2 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潮州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银综合楼(第十三层)
4、法定代表人:梁国湛
5、注册资本:7080 万人民币元
6、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销售:金属材料,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 ,五金交电,农副产品, 日用百货,陶瓷制品,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不含小轿车) ,化工原料(不含 危险化学品) ,塑料原料,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珠绣品,丝绸,鞋,帽;
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煤炭批发经营;
批发(无存储设施) :化工产品(具体按照 潮湘危经字【2016】0002 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
批发:汽油、柴油(具 体按照粤潮危经字【2015】000084 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
车辆、货船 租赁(不含营运) ;
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仓储,从事港口设施、设备的租赁 业务【按核准的经营地域经营】 ;
危险货物运输(2 类1项、3 类) ;
以下经营项目仅限属下分支机构经营:贮存、销售:液化天然气、液化石 油气;
船舶货物运输;
燃气管道安装.
7、潮州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潮州市华丰集团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梁国湛,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