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3-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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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公司代码:600217 公司简称:秦岭水泥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负责人管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跃伟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七、 其他 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11 月起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项先后经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 6.63 元/股发行价格向中再生、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并管理 的玉泉
399 号资管计划、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并管理的玉泉
400 号资管计划、四川省物 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不超过 196,078,431 股(含196,078,431 股)股份,发 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该次发行的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6 年1月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16010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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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2016 年3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160103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 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了书面回复意见,就有关问题进 行了书面说明和解释.
2016 年4月22 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对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补充核查问题的要求,保荐机构与公司、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等对 补充反馈意见所述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回复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监管审核要求, 公司于
2016 年6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增加附条件发行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2016 年6月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160103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 书》,该通知书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在审查公司提交的《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的过程中, 公司相关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 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综合考虑近期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议案》,对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进行了调整,对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调整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69,749,006股 (含 69,749,006股).修改后的预案于2016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全文披露. 2016年8月22日, 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160103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 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 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