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3-12-18 |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 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 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 ,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等方案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及有关方将采取 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票;
(4)其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