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4-01-25 |
2018082 号 关于宿迁朋成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宿迁朋成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来的由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 《豆制品加 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 ) ,已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你公司选址于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工业园区
8 号, 总投资
1000 万元,租用闲置厂房
1800 平米,以黄豆为主要原料,经 过泡豆、 、筛选、磨浆、煮浆、点兑、成型、剥离、晾干和包装工序, 形成年产千张等豆制品
1000 吨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建成,属于未 批先建,已被我局行政处罚.依据《报告表》结论,同意此项目按申 报内容建设.
二、你公司必须逐条对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 措施,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设计、同时 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在运营 期应落实以下环保措施: 1.落实并优化《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 运营期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供热采用专用轻质柴油锅炉 (0.96t/h) ,柴油含硫率不得高于 0.1%,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有锅 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锅炉废气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直接 排放,供热锅炉的燃料必须选用符合标准的轻质柴油,不得燃用煤焦
2 油等其他非清洁能源燃料;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和缺氧池应进行密封, 减少臭气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规定的厂界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锅炉废气参照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油锅炉标 准. 2.厂区内施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 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浸泡废水和成型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 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 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侍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集中处理,废水 排放标准执行排入宿豫区侍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磨浆线、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合 理布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锅炉房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应设置远离居民区,厂界噪声执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 集、贮存、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豆渣、废 包装物、废豆、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均属一般固体 废物, 应合理利用并妥善处置, 不得私自乱丢.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 《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 5.本项目需以污水处理站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 离内现无敏感目标,日后亦不得规划和建设医院、学校、居民等敏感 保护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苏环控〔97〕
122 号)文件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本项目全厂设置
1 个生活污水排 口、1 个雨水排口和
1 根15 米高排气筒.应在各废气排气筒设置便 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按规定设置环保标志牌,标 明污染物种类,便于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