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4-02-04 |
1 证券代码:836139 证券简称:高新利华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杨大 奎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收购其持有的大庆高新利华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65%的股权.
大庆高新利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10 月24 日,注 册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大奎,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大庆 市高新区兴化园区兴庆路
13 号3号办公楼
211 室;
经营范围: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及剧毒品)技术研究及销售. 大庆高新利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杨大奎出资
1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5%;
张谦温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
王 秀芳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
杨文娟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 5%;
徐洪才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6-013
2 大庆高新利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营项目是对大庆石化公司生 产过程中副产的二氧化碳进行回收并精加工, 该项目是实施清洁生产 技术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最有效途径.该项目属于国家"十二五" 规划重点培育的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兴经 济增长点.项目拟投资建设
10 万吨/年液态二氧化碳回收装置,投资 额3500 万元,投产后年均利润可达
1000 万元左右.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额度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杨大奎系公司控股股东、 共同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1%的股份, 现任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以下 简称会议)于2016 年8月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审议通过 《关于向杨大奎先生收购其持有的大庆高新利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关联董事杨大奎、杨五洲、张谦温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可表 决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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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杨大奎 北京市朝阳区和 平街
8 区7楼1单元004 号
(二)关联关系
1、杨大奎系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1%的 股份,现任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杨大奎先生 受让方: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大庆高新利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5%的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黑龙江省大庆市 交易金额:1300 万元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