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2-26 |
五、同意《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同意《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 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决议中第六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决议于2018年3月13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