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4-03-15 |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 取当年
9 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1日, 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 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第
4 条中 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第
4 条中的 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 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硕士(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