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4-03-15 |
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安置生产设备,不涉及污染物排放.
二、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含镭雕粉尘、分板粉尘) 、焊接烟气、有机废气. (1)工艺粉尘 经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粉尘主要来源于镭雕工序和分板工序.项目 FS 半成品生产工艺、产品最终 组装工艺涉及镭雕工序,镭雕会产生极少量的粉尘;
项目 SMT 半成品生产工艺涉及分板工序,分板过程中 产生少量的分板粉尘. 项目拟在厂房顶楼布设
1 套布袋除尘器对运营过程中粉尘进行处理,系统风量 20000m
3 /h,排气筒高度 20m,处理效率按 99%计.各工序粉尘经对应措施捕集后由支管送入总管,最终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项目选用镭雕机、 分板机均为全密闭设备, 镭雕粉尘、 分板粉尘经设备自带排风管抽排, 捕集率按 100% 计. 类比经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捷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设备外壳生产线 及配套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监测数据,确定项目工艺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所 示: 表5-9 本项目工艺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气 筒编 号 排放参数 污染 物名 称 处理前 处理后 处理 效率 排气 总量 m
3 /h 排放 高度 m 排气 筒数 (个) 产生 浓度 mg/m
3 产生 速率 kg/h 排放 浓度 mg/m
3 排放 速率 kg/h 布袋 除尘 器排 气筒
20000 20
1 颗粒 物400
8 4 0.08 99%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4-1996)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
3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5.9kg/h(20m 高排气筒).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工艺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工艺粉尘做到达标排放. (2)焊接烟气 项目焊接烟气来源于 FS 半成品生产工艺低温焊接工序、产品最终组装工艺焊接工序,焊接烟气中不含 铅,焊接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 项目拟在厂房顶楼布设
6 套活性炭处理装置(每套装置独立配置
1 根20m 高排气筒)对运营过程中焊 接烟气进行处理,单套处理系统风量
30000 m
3 /h,处理效率按 70%计.项目焊接工序均采用全密闭焊接设 备,焊接烟气经设备自带排风管抽排,捕集率按 100%计. 类比经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捷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设备外壳生产线 及配套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监测数据,确定项目焊接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所 示: 表5-10 本项目焊接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气 筒编 号 排放参数 污染 物名 称 处理前 处理后 处理 效率 排气 总量 m
3 /h 排放 高度 m 排气 筒数 (个) 产生 浓度 mg/m
3 产生 速率 kg/h 排放 浓度 mg/m
3 排放 速率 kg/h 焊接 烟气 排气 筒30000*6
20 6 颗粒 物11.67 2.1 3.5 0.63 70% 锡及 其化 合物 0.0041 0.00073 0.00123 0.00022 70%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4-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
3 ,最 高允许排放速率 5.9kg/h(20m 高排气筒);
锡及其化合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8.5m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