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4-03-23 |
第一章《询价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 5.4 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询价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报价有效期 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宿舍楼太阳能热水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WT-RZLSH-2017128 第 9页 共51页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日.在此期间,凡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询价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 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 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接受延长报价 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 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询价文 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的报价. 7.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报价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 投标单位应于
2017 年12 月3日10:00(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以前向日照市 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 元;
须在银行进帐凭证上 (采用电汇的,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 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背书转让). 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采用 电汇、网银方式等非现金形式由投标人公户缴至指定帐户,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保证金 的资金实际到帐.投标保证金须按以下内容缴纳: 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宿舍楼太阳能热水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WT-RZLSH-2017128 第10页共51页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银行账号:8101
0200 1421
0127 46 行号:313473200142
电话:0633-2616677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资金没有实际到帐的标 书,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7.4 投标保证金将退还到投标人的网银账户(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未中标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需要投标单位现场办理.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备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需向交易中心提 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等材料到交易中心
911 室现场办理.联系
电话: 0633-2633197). 7.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 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岚山区 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 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