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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号令)、《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2 本)修改版》(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 目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 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该项目已经 过徐州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备案号为徐开经发备 [2018]330 号.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产业政策要求. 1.5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根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8]12 号),开发 区负面清单主要见表 1-6. 表1-6 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一览表 类别 管制空间 区域 管控要求 优先 保护 类 生态保护 区红线 京杭运河水体及两岸各
100 米范围(一级管控 区) 严禁一切与保护主导生态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6 七里沟地下水(徐州市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级管控区 禁止新建产生工艺废水的项目;
禁止新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现有企业改扩建不得新增废水排放量;
禁止工业企业新增开采地下水;
管控区内工业企业应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初期雨水纳入 污水处理系统;
物流企业不得经营化学品和油品. 京杭运河水体及两岸各
1 千米范围(除一级管 控区)、房亭河中心线 两侧各
250 米范围 禁止新建产生工艺废水的项目;
禁止新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禁止新增污水排放口;
禁止新建、扩建建材类、油漆类企业,企业改扩建不得新增 废水排放量;
管控区内工业企业应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初期雨水纳入 污水处理系统;
物流企业不得经营化学品和油. 生态空间 蟠桃山佛教文化景区、 珠山 公园、大湖水库 禁止新建工业企业;
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 蚀性 物品的设施;
进行旅游开发活动不得建设破坏景 观、污染环境的设施;
不得新建餐饮类等污水产生量大的设施 水环境优 先保护区 京杭运河(徐州市区) 清水 通道维护区、 房亭 河(徐州 市区)清水通 道维护区、 七 里沟地下 水(徐州市区)饮 用水 水源保护区 禁止向水环境排放污染物 重点 管控 类 水环境工 业污染重 点管控区 综合产业片区、运河北 工程机械产业园、新能 源产业园、光电产业园 除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外 的区域 所有废水必须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尾水纳入中水回用及 尾水导流系统,禁止向水环境排放废水;
废水集中处理率达 到100%. 水环境城 镇生活污 水重点管 控区 大黄山居住片区、金山 桥居住片区、金驹物流 产业园区、 高铁商务区、 总部济园、高铁国际商 务区除水环境优先保护 区外的区域 所有废水必须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尾水纳入中水回用及 尾水导流系统,禁止向水环境排放废水;
建成区完成雨污分 流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
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 地下水开 采重点管 控 七里沟地下水(徐州市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该区域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地下水开采总量≤3 万m3 /d, 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禁止新建电力、 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 业;
新建、改扩建项目用水效率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大气禁煤 区 金山桥居住片区、高铁 国际商务区、综合产业 片区 禁止销售、燃用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