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4-05-13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阳雄狮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京齐济法意字[2016]第30403 号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BEIJING QIZHI (JINAN) LAW FIRM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322 号惠尔商厦

609、626 室 邮编:250012

电话:0531-66683939 传真:0531-66683937 目录释义

1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3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4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4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5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6

四、申请人的设立

9

五、申请人的独立性

12

六、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14

七、申请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6

八、申请人的业务

20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24

十、申请人的主要财产

30 十

一、 申请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3 十

二、 申请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6 十

三、 申请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37 十

四、 申请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38 十

五、 申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变化

39 十

六、 申请人的税务

43 十

七、 申请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45 十

八、 申请人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48 十

九、 申请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9 二

十、 主办券商的业务资质

49 二十

一、 结论意见.49 签署页:错误!未定义书签.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名词 释义 申请人/雄狮股份/ 公司 /股份公司 信阳雄狮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雄狮有限 信阳雄狮建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系申请人的前身 本所律师 本所为申请人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业务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法律意见书 签署页 经办律师 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为申请人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业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挂牌/本次股票挂牌 转让 申请人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信阳市工商局 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请人为申请本次挂牌制作的《公开转让说明书》 新时代证券、主办券商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 为申请人本次挂牌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即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出具的 XYZH/2016JNA20007 号《审计报告》 雄狮重工 信阳雄狮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雄狮混凝土 信阳雄狮混凝土有限公司 丰源公司 信阳市丰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监管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12 月18 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自2014 年3月1日起施行)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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