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4-05-16
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 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 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 年5月23 日2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 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发〔2016〕22 号)和《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6〕57 号)精神,健全完善县(市、 区) 及以下基层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培养造就一支扎根基层、 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服务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制定 本实施意见.

一、创新评价使用机制

(一)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克 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提高工作量、工作实绩、业务能 力和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在本专业 岗位中的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 方案、专利成果等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成果,以及获得 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在本专业领域获得 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奖励,均 可作为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

(二)创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完善评审专家 责任制,灵活采用业务测试、评审、面试答辩、考评结合、 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业 绩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在职称评审时,可对基层专

3 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 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必 要条件.

(三)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在乡 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医疗卫生专业除外) ,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评审时, 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非乡镇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 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岗位工作

1 年以上, 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 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条 件的市、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基层专业 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费用.

(四)建立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的乡镇专业技术职 称评审制度.在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系列基础上,由 各设区的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乡镇(不含 城区街道办事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对乡镇专业 技术人才实行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颁发乡镇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证书,证书在全省乡镇区域内有效.国家实行以考 代评的职称系列,基层单位可允许低于国家合格标准

5 分且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聘用.

(五)健全完善乡镇专业技术人才职务晋升机制.乡镇 专业技术人才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评审或乡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按乡镇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标准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以取得的相应职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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