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4-06-24 |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区域内医共体添置腹提仪项目
2、采购编号:郑惠财单一来源采购(2018)04 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购置
12 套心肺复苏设备腹提仪.
2、采购预算价:95 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4、质保期:1 年
5、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供货及安装期:60 个工作日完成安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2017 年度财务状况资料(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8 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新成 郑州市惠济区区域内医共体添置腹提仪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 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相应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应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贵单位在于:2018 年09 月27 日~2018 年09 月27 日,(8:30-12:00, 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到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 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
16 层1606 室携带以下资料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单一来 源采购文件售价:50 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接受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9月30 日14 时30 分整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接受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大厦
22 层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大厦
22 层会议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贾先生 郑州市惠济区区域内医共体添置腹提仪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