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4-06-24 |
6 联系地址:郑州市开元路
8 号 联系
电话:0371-6363973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1-63976168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大厦
16 层1606 室 郑州市惠济区区域内医共体添置腹提仪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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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协商须知协商须知前附表
1 项目名称 郑州市惠济区区域内医共体添置腹提仪项目
2 采购内容 购置
12 套心肺复苏设备腹提仪
3 供货及安装期
60 个工作日完成安装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6 质保期
1 年7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60 日历天
8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 件正、副本份数量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9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出 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18 年09 月27 日~2018 年09 月27 日;
(08 时30 分至
12 时00 分,14 时00 分至
17 时30 分(国家法定 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5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1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并具有 相关经营范围;
(2)2017 年度财务状况资料(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 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8 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须具有相应范围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或 《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郑州市惠济区区域内医共体添置腹提仪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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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应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 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玖仟元整
2、转款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在转账单 据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简称.
3、收款账号: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