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6-28 |
900 吨木片项目 建设单位: 齐河县开发区东峰木材加工部 (公章) 编制日期:2019 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时批复的名称,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900 吨木片项目 建设单位 齐河县开发区东峰木材加工部 法人代表 闫东吉 联系人 闫东吉 通讯地址 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安新村 联系电话
13792214968 传真 ―― 邮政编码
251100 建设地点 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安新村 立项审批部门 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1425-20-03-008367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012 木片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5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3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0.4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4月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的由来 齐河县开发区东峰木材加工部成立于
2018 年3月,主要经营范围为木材加工.该公 司拟投资
230 万元建设年产
900 吨木片项目,项目选址于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安新村, 利用自有用地进行建设运营,占地面积 1254m2 ,建筑面积 1300m2 ,主要包括办公室、车间、仓库、料棚等.本项目购置上料机、扒皮机、切割机、找圆机、旋切机、接皮机等设 备,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扒皮、裁切、找圆、旋皮、接皮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木 皮900 吨的生产规模,职工定员
10 人,实行年工作
300 天,每天
1 班、8h 工作制,具有 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的规定,该项目建设前办理环评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和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本项目属于
九、木材加工和木、 竹、藤、棕、草制品业
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 中 其他 类别,因此,该项 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齐河县开发区东峰木材加工部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
2 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 .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