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4-07-06 |
97 关于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第一次反馈 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 《关于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 次反馈意见》 (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的内容要求,我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组织 拟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核查和进一步调查,并逐条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 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普洱淞茂滇 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以下简称 《公开转让说明书》 )进 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了相应修改和补充,并 以楷体加粗标明.
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 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一、公司特殊问题 1.
1、公司对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控股的各子公司合计销 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73%、46.43%、72.68%.(1)请 公司补充说明将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界定为非关联方的原因 及依据,并且补充披露销量、定价水平、收款政策.(2)请主办券 商、会计师核查非关联方界定是否准确和合理,以及销售的公允性、 真实性,并发表意见. 反馈回复如下:
1、请公司补充说明将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界定为非关联
2 /
97 方的原因及依据,并且补充披露销量、定价水平、收款政策. 【公司回复】 (1)将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界定为非关联方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以是否存 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前提条件,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判断 一方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 利益,及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 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或对一个 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 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均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劲松、刘宝、王郁青.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公司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1 黄劲松 董事长
2 杨黔军 副董事长
3 刘宝 董事、总经理
4 蒋慧 董事、副总经理
5 段德富 董事、副总经理
6 刘云萍 董事
7 周正凤 董事
8 李强 监事会主席
9 阿毛 职工代表监事
10 杨波 监事
11 刀建宏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2 万云燕 副总经理 B: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公司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3 /
97 1 官辉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 普洱深山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员工持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