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4-07-23 |
2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 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 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 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本次权益变动行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 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 对本财务顾问做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4、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 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在与委托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 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 欺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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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 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 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及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 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4 目录 声明
2 释义
5 绪言7财务顾问核查意见.9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9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 业情况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股东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 明.13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14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5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股东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情况以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15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说明........16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收购决策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