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4-08-19 |
(一)期转现申请;
(二)现货买卖协议;
(三)相关的货款证明;
(四)相关的标准仓单、入库单、存货单等货物持有证明. 对于黄大豆
2 号品种, 若以仓库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 豆,还应当提交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以下统称 检验 检疫证明材料 ). 第十条 采用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会员应在交易日 11:30 前向交易所提 出申请,交易所在申请的当日内予以审批. 批准日 11:30 前,卖方会员应将相应数量的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买方会员 应将按协议价格计算的全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第十一条 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交易所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交易 日内予以审批. 第十二条 标准仓单期转现的仓单交收和货款支付由交易所负责办理,具体 流程见《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 黄大豆
2 号以外的品种,手续费按交割手续费标准收取,黄大豆
2 号品种的手续 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货物交收和货款收付通过交易双方自行办理 的,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货款收付委托交易所办理的,具体流程见《大连 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 . 黄大豆
2 号以外的品种, 手续费按交易手续费标准收取, 黄大豆
2 号品种的手续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交易所对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货物 交收和货款支付不承担担保责任. 采用非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时, 交易双方应在现货交易结束后向交易所提交 货物交收证明,货款收付自行办理的,还应当向交易所提交货款支付证明;
交易 所有权对交易双方的现货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第十四条 期转现批准日结算时,交易所将交易双方的期转现持仓按协议价 格进行结算处理,产生的盈亏计入当日平仓盈亏. 第十五条 期转现的持仓从当日持仓量中扣除,交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 和成交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将当日执行的期转现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非善意的期转现行为,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 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提货单交割 第十七条 提货单交割是指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规定时间内,由买卖双方主 动申请、 经交易所组织配对并监督、 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货物交收的实物交割方式. 提货单交割的商品可以是完税商品,也可以是保税商品.同一批提货单交割 的商品应当同为完税商品或者保税商品. 铁矿石合约可采用提货单交割,交货地点在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中选择,具 体指定交割地点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提货单是指在买方完成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经存货港口对物 权转移确认后,卖方签发给买方的实物提货凭证. 提货单的内容包括: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存货港口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 品质、存放地点、货物状态(完税商品或保税商品)、签发日期等.提货单须经 买方、卖方、存货港口盖章确认. 第十九条 提货单交割由会员代境外经纪机构、客户办理,非期货公司会员 可自行办理.委托境外经纪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提货单交割由境外经纪机 构办理,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会员办理. 客户提出提货单交割申请的总量不得超过其同方向持仓. 铁矿石合约每笔提货单交割申请的数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