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4-08-26 |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下发的 《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 【2019】 第177 号) ,现对问询函中相关事项汇总回复如下: 事项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年审会计师 )对你公 司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包括: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重 大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可收回性和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
(1)请年审会计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 》规定进一步补充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对公司财务的具体影响,如无法估计,请充分说明具体原因;
并请重点说明上述事项对 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具体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2)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对保留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 审计证据,及无法判断公司相关事项的主要原因. 会计师专项意见:
1、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我们因以下三个事项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新光圆成公司 或 公司 )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光集团 )非 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 141,220.41 万元,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061.02 万元. 对于该保留事项,基于控股股东新光集团陷入债务危机,已向当地法院申请重整,且新 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大部分被质押及全部被司法冻结, 新光集团转让公司股票后所得资金 优先清偿占用资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无法对新光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企业资产 或股权做出合理估值, 以判断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无法确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足, 及其对新光圆成公司
2018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8 年度 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2)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可收回性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新光圆成公司未能按协议约定期限收回丰盛控股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丰盛控股 )100,000.00 万元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亦未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新光 圆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报告出具日即
2019 年4月25 日, 丰盛控股仍未退还该 100,000.00 万元诚意金. 对于该保留事项, 基于我们对诚意金长期逾期未收回的商业合理性存疑, 未能获取重组 双方就诚意金退款作出的安排计划, 无法完整获取丰盛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新光集 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担保事项从而无法预估该等担保事项对诚意金退还的影响等, 故截至审 计报告日无法判断上述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坏账 准备的计提是否恰当, 及其对新光圆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