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4-08-28 |
43 楼(4301-4316 房) 签署日期:2015 年7月21 日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重要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 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四、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 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 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 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 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 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 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 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 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 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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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 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七、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八、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 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 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