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4-08-30 |
2500 吨标准煤以下(不含) 、3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年节能量在
2500 吨标准煤以 上的项目可由我区推荐申请广东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 ) 3.公共机构、建筑、交通、商贸酒店等非工业领域节能项 目须达到国家或省发布的能耗限额标准,具备完善的节能管理 机制和节能措施. 4.节能项目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应由项目所 在单位作为主体进行申报,所申请补助资金的分配方式由项目 实施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明确. 5.项目节能量核定:由项目主体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 作技术审核.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须是省公布的节能技术服务 单位或节能量审核机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须对所出具的节 能量审计报告负责.
(三)项目扶持标准: 1.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投资额度和项目节能效 果等因素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核定为 三个档次,分别予以
10 万、30 万、50 万元补助. 2.公共机构、建筑、交通、商贸酒店等非工业领域节能技 术改造项目,根据投资额度和项目节能效果等因素由区经济和 ―
5 ― 科技促进局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核定为三个档次,分别予以
5 万、10 万、20 万元补助. 第十条 节能循环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扶持方向、条件 和标准.
(一)扶持方向: 1.为区内提供节能公共技术和行业发展研究及推广应用服 务;
能源审计评估、节能监测、公共机构节能服务,节能信息 化服务;
提供节能宣传、培训、区域交流合作等的公共服务平 台. 2.公共机构、工业企业、商贸中心、行业商协会等能源管 理中心建设. 3.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能效对标试点示范建设.
(二)申请条件: 1.公共服务平台必须是机构完整,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和标 准,专职人员不少于
5 名,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业绩,具备 开展节能技术和公共技术服务的体制和机制保障,能够承担面 向社会或行业的服务,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 2.能源管理中心须按照相关建设规范, 具有能耗在线监测、 处理和分析预警、能源管理等功能. 3.能源管理体系须按照国家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能 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定或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 专家组验收. 4.能效对标须按照省相关规定实施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 专家组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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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扶持标准:节能循环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采 取补助形式,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的 30%,最高 不超过
50 万元. 第十一条 电机能效提升项目的扶持方向、条件和标准
(一)扶持方向: 补贴范围分为更换高效电机和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 两种情况,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淘汰的电机原则上应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用低效 电机淘汰路线图》中明确淘汰的在用电机,鼓励企业超前淘汰 在用低效电机,更换的高效电机需向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机生产 企业采购. 2.更换后的低压电机必须为符合 GB18613-2012 标准的能 效等级
2 级及以上高效电机. 3.更换后的高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保证值不得低于《节能 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 (财建〔2010〕232 号) 规定指标. 4.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是指应用变频调速、伺服技术、变极 调速、相控调压、电机与拖动设备优化(如直线电机替代旋转 电机等) 、运行工况匹配(如小功率电机替代大功率电机等) 对电力、冶金、石化、化工、机械、建材、食品、轻纺、造纸、 制药、塑料等行业的风机、压缩机、注塑机、泵等设备进行改 造. 5.开展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的电机不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中明确淘汰的电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