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4-09-23 |
(三)主要目标 到2020 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103 个国 家 水十条 地表水考核断面Ⅰ-Ⅲ类比例达到 80%以上.主要 入海河流(溪闸)断面总氮浓度达到总量控制要求.近岸海 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 积占所辖海域面积比例不低于 3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 低于 35%,海洋生物多样性逐步得到改善.全省县以上城市 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70%. 受陆域污染影响较大的杭州湾、台州湾,接纳的陆域主 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国家 考核目标要求,区域内直排海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海域水 质和沉积物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生态退化较为严重的象山港、乐清湾与三门湾,生态退 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生态环境系统在稳定基础上有所改善, 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恢复.实行对全省入海河流全流域及 ―
9 ― 入海口(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并在象山港开展总氮 控制国家试点.实施对沿岸工业、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污染物 入海排放浓度与总量双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 1.提高涉海项目环境准入门槛,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 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从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区域环 境承载力、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等方面,严格项目审批,提 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 (国家发改委〔2013〕第21 号令) .根据区域产业 结构调整的需要,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 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 使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 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或退出. (省环保厅、 省经信委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安监局等参与) 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 三位一体 和专家、公众 两 评结合 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加快推进环评制度改革,从源 头控制落后产能回潮,对现有已出台的行业准入指导精细修 编,建立全方位的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倒逼企业在新建、改 扩建过程中转型升级, 进一步完善总量替代制度. (省环保厅、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建设厅、省水利厅 ―
10 ― 等参与) 2.坚守生态红线,优化环境资源配置 严格控制生态屏障地区和太湖、钱塘江等水环境敏感区 域 两高一资 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八大流域干流沿岸,不得新 建高环境风险项目.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制,落实《浙江省 环境功能区划》 ,完成全省国土空间环境功能区布局,实施差 别化的区域开发管理政策.在重点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 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关闭生 态保护红线区内破坏生态环境或具有潜在破坏性的企业,实 行严格保护.对优化准入区,要提高准入标准,率先实现经 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对重点准入区,要在确保 区域环境质量和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布局项目, 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 委等参与) 以环境保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为国家、 省重大战略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