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4-10-28 |
4 用人单位基本职业卫生要求 4.1 应当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4.2 应当按照 GBZ/T
225 和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工作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见附录 A. 4.3 按照 GBZ
188 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 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检查周期和职业禁忌证见附录 B. 4.4 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5 不将切石(切粒) 、打磨(磨钻、磨角、磨珠) 、打孔、雕刻、抛光等粉尘危害严重的加工作业转 移给家庭作坊加工. 4.6 如使用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5 宝石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5.1 基本生产工艺流程 基本生产工艺流程见附录 C. GBZ/T 285―2016
3 5.2 宝石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 5.2.1 生产工艺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 5.2.1.1 天然宝石加工工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如下: a) 矽尘:主要产生在开料、切石(切粒)、打磨(磨钻、磨角、磨珠)、雕刻、打孔、抛光等生 产工序.采用高压气流吹扫作业可导致扬尘;
b) 噪声:主要为开料、切石(切粒)、打磨(磨钻、磨角、磨珠)、雕刻、打孔、抛光等设备, 以及各种风机、高压风管道和阀门运行产生的噪声;
c) 化学因素:切石机润滑使用的矿物油,化学抛光时使用的氢氟酸,玉器上蜡工序使用的石蜡 等;
d) 高温:在玉器上蜡工序加热石蜡过程中产生高温. 5.2.1.2 人工宝石加工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如下: a) 粉尘:根据人工宝石制造所需原料、着色剂或其他配料的不同,存在的粉尘种类有矽尘、其 他粉尘(金属氧化物粉尘,如氧化锆、氧化铝、氧化铬、氧化镍、氧化钴等)等.主要产生 在原(辅料)配制、熔炉加料、摇料、磨钻、圆磨、抛光等工序.采用高压气流吹扫作业可导 致扬尘;
b) 噪声:熔炉、磨钻机、圆磨机等设备,以及各种泵、风机、高压风管和阀门运行产生的噪声;
c) 化学因素:熔炉作业的铅烟(铅尘);
抛光时使用氢氟酸;
清洗工序使用氢氧化钠;
化镀工 艺和喷漆作业等使用氢氧化钠、氨、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汽油和各种 金属氧化物等化学因素;
d) 高温:熔炼、排钻、烘干等工序产生高温作业环境. 5.2.2 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 5.2.2.1 夏季高温,冬季低温,高湿作业,封闭式厂房新风量不足等;
相邻作业岗位的粉尘、噪声、 化学毒物的交叉污染,以及工作场所的二次扬尘. 5.2.2.2 劳动强度过大,使用不合理的工具,长时间坐姿或站姿作业和视疲劳. 5.3 宝石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 5.3.1 矽尘是宝石加工行业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危害特点: a) 游离 SiO2 含量较高;
b) 作业场所和个体暴露浓度高,接触时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