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4-10-29 |
七、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开展2019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 租赁组合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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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已就即将开展的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行为建 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 组合业务管理办法》;
(三)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贵金属远期 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有利于锁定黄金租赁成本,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黄 金租赁风险, 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
2019 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计划的议案》.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