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4-11-26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沈阳展业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业置地" ) 本次担保金额
1、本次对展业置地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20000 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累计额度
105800 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
103600 万元) . 以上累计担保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批准, 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将本公司子公司展业置地向工商银行沈阳 沈河支行贷款
20000 万元项下贷款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展业置地此笔债务到期日延续
2 年,本公司拟为展业置地此项债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沈阳展业置地有限公司(原沈阳日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展业置地" )基本情 况 展业置地是辽宁物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辽宁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 权,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辽宁物流有限公司 99.94%的股权,所以商业城间接 持有展业置地 51%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24500 万元,业务性质:房地产,主要产品或服 务:房地产开发.截止
2013 年11 月末,总资产
64784 万元,净资产
22803 万元.净利
2 润-1697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11 年1月,展业置地以在建房地产作为抵押,向工商银行沈阳沈河支行申请额 度为
2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期限
3 年,将于
2014 年1月27 日到期,由本公司为其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此项担保已经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2013 年12 月31 日,展业置地此笔贷款的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 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签署《信贷资产转让合同》 ,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将展业置地向工商银行沈阳沈河支行贷款
20000 万元项下贷款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 司. 根据《信贷资产转让合同》 ,展业置地此笔债务到期日延续
2 年,至2016 年1月1日,展业置地以其开发的"中街公合巷"项目 A 座建筑面积 32997.34 平方米和 C 座16777.37 平方米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的此项债权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 本公司拟为展业置地此项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展业置地的贷款为工程建设需要,展业置地的资产状况较好,具有足够的债务偿 还能力,且为本公司子公司,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
五、说明 如上述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
105800 万元,占本公司
201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5.75%,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担保要求的有关规定.
2、如上述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委托相关人签 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