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4-11-26 |
82%股权.公司董 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对本次重组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的有关批准及变更登记事项,已在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了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并对相应的风 险作出了风险提示;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拟出售资产为铁西百货 99.82%股权不存在出资不 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加流动资金、降低负债水平,有 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 合第四条规定的说明》的盖 章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9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