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4-12-16 |
1 ―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豫科〔2016〕83 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 省直管县 (市) 科技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提高科技计划 项目实施质量,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提升平台建 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我们制定了《河南省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 《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 管理办法(试行) 》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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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附件:1.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016 年4月15 日―3―附件
1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 (豫发 〔2015〕13 号)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 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 (豫政〔2015〕2 号) ,进一步规范和加 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特制定 本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使用省财政资金投入的重大科 技专项、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体系建 设专项和基础前沿研究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 组 织实施、结项(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其中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 的计划项目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 )管理坚持依 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确 保科技计划全过程管理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 组织分工 第四条 项目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分为四类:
(一)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 省科技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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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管部门,包括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 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的科技主 管单位等.
(三)申请(承担)单位.
(四)申请(承担)者. 第五条 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 统筹安排部署和组织项目 管理工作;
加强对项目主管部门、申请(承担)单位、申请(承担)者的分类指导;
做好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跟踪服务;
协调解决 项目管理中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 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协助省科技厅及其授权或 委托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项目管理工作;
对本 地区或本部门(单位)项目申请(承担)单位和项目申请(承担) 者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相关材料的初审和组织上报,做好跟踪 服务,积极协调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 项目申请(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相关 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并为项目全过程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撑服务条 件;
接受省科技厅及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的有序开展,加强对项目申请(承担)者的管理. 第八条 项目申请 (承担) 者的主要职责是: 恪守科研诚信, 强化责任意识, 认真组织项目申请和实施, 按时开展结项 (验收) ;
完整、真实的填报项目管理相关材料,及时向省科技厅和主管部 门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