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1-15 |
600 辆,年维修量
2000 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版) , 四
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中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有 喷漆工艺的 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涉及喷漆工艺,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 为此,内江华星锦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 查及资料收集, 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环2评技术导则 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 《内江华星锦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 奔驰内江华星锦业 4S 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上报审批.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 》 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且项目所选设备亦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 之列.同时根据国务院发[2005]40 号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属 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2019 年1月23 日,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以川投资备[2019-511098-52-03-327974]FGQB-0003 号文出具了项目的备案通知书(见附件 1) ,同意 项目备案.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1)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3]37号)的 符合性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3]37号)中提到推 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 泄漏检测与修复 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 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 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 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本项目选用水性涂料及高固体分涂料,属于低挥发性涂料,符合国发 [2013]37号文 的规定. (2) 与 《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府发[2014]4 号)的符合性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涂料涂装使用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到2015年底,汽车制造企业水性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家具制造企业达到30%以上, 电子产品、电器产品制造企业达到50%以上.其他行业企业在2013年基础上增加15%的 水性涂料使用份额. 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涂料比为50%,符合川府发[2014]4号文的规定. (3)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2013年第31号)的符合
3 性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 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
根据涂装 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 型涂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