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5-01-26 |
反对票 141,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0.01%;
弃权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7、 《关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35 亿 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赞成票 199,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60.56%;
反对票 130,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39.44%;
弃权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 《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应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中粮生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张小曼、殳元乐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