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5-01-27
2017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一、基本情况说明

(一)编制范围 全部

25 户直管企业纳入

2017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包括11 户国有独资企业和

14 户国有控股企业,其中

6 户为上市公 司.

(二)上缴比例 市属直管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实行四档分类管理:免税集团 免税业务 80%;

能源集团等

14 户国有控股企业不低于 30%;

投 资控股公司等

10 户国有独资企业不低于 20%;

亏损企业不分配 利润. 国有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最终由股东大会决定. 2004-2016 年实际利润上缴比例 30%, 高于中央企业 0-25%上缴 比例. 表1:2017 年市属直管企业利润分类上缴比例表 序号 企业分类 企业名称 分类上缴比例

1 国有独资企业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 免税业务 80%;

有税业务 20%

2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不低于

2016 年净利润 20%;

亏损 企业不分配利润

3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4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5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6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 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8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9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

11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 序号 企业分类 企业名称 分类上缴比例 备注

12 国有控股企业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低于

2016 年净利润 30%;

亏损企业不分配 利润 上市公司

13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4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15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17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19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2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21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22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23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4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规定,国有控股公司利润分配由股东大会 决议,市国资委不能单独决定;

同时,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上市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得对大股东提前披露,

2017 年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编制时间比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信息披露时间提前半 年.上述情况导致控股公司实际分配比例有可能高于或低于编 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测算确定的 30%分配比例.

(三)总体情况 表2:2017 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表(单位:亿元) 收入支出序号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1

一、利润收入 17.6

一、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支出 40.8

2

二、股利、股息收入 9.4

二、转移性支出 1.0

3

三、产权转让收入 -

4

四、清算收入 -

5

五、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0.2

6

六、转移支付收入 -

7 本年收入合计 27.2 本年支出合计 41.8

8 上年结转 14.6 结转下年 0.02

9 总计41.8 总计41.8

2017 年预算组织收入 27.2 亿元, 加上上年结转 14.6 亿元, 预算收入总计 41.8 亿元;

预算安排本年支出 41.8 亿元;

收支 相抵结转下年 0.02 亿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17 年预算组织收入 27.2 亿元,比2016 年减少 17.3 亿元.一是国有独资公司上缴利润收入 17.6 亿元,比2016 年预 算减少 3.4 亿元. 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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