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1-31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站内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 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 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潢川县弘鑫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油气电合建站项目 建设单位潢川县弘鑫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卢道斌 联系人 卢道军 通讯地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何店村黄堆村民组 联系电话18937600888 传真/邮政编码
465141 建设地点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312 国道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8-411526-45-03-004600 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机动车燃料零售(F5264)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57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18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53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94%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8 年12 月 项目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进步、交通工具(汽车)不断得以发展和进步.机动车燃料零售量逐 渐巨增,消费者对加油服务的质量越来越高.因此建设加油加气站是不可缺少的公路运输服务设 施,对保证公路运输的畅通无阻起着重要的作用. 潢川县弘鑫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油气电合建站项目位于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312 国道北侧,投资
1800 万元,占地面积 10575m2 .油气电合建站建成后,主要为各种机动车辆提 供加油加气充电服务,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天然气(甲烷)的零售以及充电服务.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局部修订版)第3.0.15 条中规定,本项目油罐总容积为 90m3 (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LNG 储罐总容积为 120m3 ,为一级加油、LNG、L-CNG 加气合建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
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2 第44 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所建加油加气站类别为: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
124、加油、加气 站 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潢川县弘鑫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委托,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充分类比分析等工作的基础 上,遵循环评有关规定和环评技术导则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要求,完成了该项 目环评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