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5-04-02 |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 十二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 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和《 十二五 控制温室气 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 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 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 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 《中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 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 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 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 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为掌握重点企业温 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 专家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 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 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 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 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 院、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 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 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 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 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 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 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和三 氟化氮五种温室气体,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 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电力、热力所产生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 电子设备制造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 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指南对于半导体生产企业工业生产过程排放计算涉及的 参数推荐值的确定,主要参考了IPCC、WRI、台湾经济部工业局 发布的数值.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本 指南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 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 予以反馈,以便今后做出进一步的修改.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目录
一、 适用范围.1
二、 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1
三、 术语和定义.2
四、 核算边界.4
五、 核算方法.6
(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7
(二)工业生产过程排放.9
(三)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12
六、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13
七、 报告内容和格式规范.14 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16 附录二:相关参数推荐值.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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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 算和报告.任何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子设备制造业的企业,均可参 考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并编制企业温 室气体排放报告. 如果电子设备制造企业除电子设备制造外还存 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 则应参照其他产品 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核算并报告这些温室 气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