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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300.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2017 -
11 -09 发布
2018 -
05 -
01 实施 GBZ/T 300.1―2017 I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30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分为以下160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锑及其化合物 ――第3部分:钡及其化合物 ――第4部分:铍及其化合物 ――第5部分:铋及其化合物 ――第6部分:镉及其化合物 ――第7部分:钙及其化合物 ――第8部分:铯及其化合物 ――第9部分:铬及其化合物 ――第10 部分:钴及其化合物 ――第11 部分:铜及其化合物 ――第12 部分:锗及其化合物 ――第13 部分:铟及其化合物 ――第14 部分:铁及其化合物 ――第15 部分:铅及其化合物 ――第16 部分:镁及其化合物 ――第17 部分:锰及其化合物 ――第18 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第19 部分:钼及其化合物 ――第20 部分:镍及其化合物 ――第21 部分:钾及其化合物 ――第22 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第23 部分:锶及其化合物 ――第24 部分:钽及其化合物 ――第25 部分:铊及其化合物 ――第26 部分:锡及其无机化合物 ――第27 部分:二月桂酸二丁基锡、三甲基氯化锡和三乙基氯化锡 ――第28 部分:钨及其化合物 ――第29 部分:钒及其化合物 ――第30 部分:钇及其化合物 ――第31 部分:锌及其化合物 ――第32 部分:锆及其化合物 ――第33 部分:金属及其化合物 ――第34 部分: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 ――第35 部分:三氟化硼 GBZ/T 300.1―2017 II ――第36 部分:乙硼烷和癸硼烷 ――第37 部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第38 部分:二硫化碳 ――第39 部分:三氯氢硅、四氢化硅和三甲基一氯硅烷 ――第40 部分: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硝酸 ――第41 部分:氨、氯化铵和氨基磺酸铵 ――第42 部分:氰化物 ――第43 部分:叠氮酸和叠氮化钠 ――第44 部分:黄磷、磷化氢和磷酸 ――第45 部分:五氧化二磷和五硫化二磷 ――第46 部分:三氯化磷和三氯硫磷 ――第47 部分: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第48 部分:臭氧和过氧化氢 ――第49 部分: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 ――第50 部分:硫化氢 ――第51 部分:六氟化硫 ――第52 部分:氯化亚砜 ――第53 部分:硒及其化合物 ――第54 部分:碲及其化合物 ――第55 部分:氟及其化合物 ――第56 部分:氯及其化合物 ――第57 部分:溴及其化合物 ――第58 部分:碘及其化合物 ――第59 部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第60 部分: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和壬烷 ――第61 部分:丁烯、1,3-丁二烯和二聚环戊二烯 ――第62 部分: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抽余油和松节油 ――第63 部分:煤焦油沥青挥发物、焦炉逸散物和石油沥青烟的苯溶物 ――第64 部分:石蜡烟 ――第65 部分:环己烷和甲基环己烷 ――第66 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第67 部分:三甲苯、异丙苯和对特丁基甲苯 ――第68 部分:苯乙烯、甲基苯乙烯和二乙烯基苯 ――第69 部分:联苯和氢化三联苯 ――第70 部分:茚、蒽、菲和 3,4-苯并(a)芘――第71 部分:萘、萘烷、四氢化萘和氯萘 ――第72 部分:二氟氯甲烷和二氟二氯甲烷 ――第73 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 ――第74 部分:氯乙烷和氯丙烷 ――第75 部分:溴甲烷、四溴化碳、二溴乙烷和溴丙烷 ――第76 部分:碘甲烷和碘仿 ――第77 部分:四氟乙烯和六氟丙烯 ――第78 部分:氯乙烯、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 GBZ/T 300.1―2017 III ――第79 部分:β-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和六氯环戊二烯 ――第80 部分:氯丙烯和二氯丙烯 ――第81 部分:氯苯、二氯苯和三氯苯 ――第82 部分:苄基氯和对氯甲苯 ――第83 部分:溴苯 ――第84 部分:甲醇、丙醇和辛醇 ――第85 部分:丁醇、戊醇和丙烯醇 ――第86 部分:乙二醇 ――第87 部分:糠醇和环己醇 ――第88 部分:氯乙醇和 1,3-二氯丙醇 ――第89 部分:2-甲氧基乙醇、2-乙氧基乙醇和 2-丁氧基乙醇 ――第90 部分:甲硫醇、乙硫醇和正丁硫醇 ――第91 部分:苯酚、甲酚和邻仲丁基苯酚 ――第92 部分:4,6-二硝基邻甲酚和苦味酸 ――第93 部分:五氯酚和五氯酚钠 ――第94 部分:2-萘酚和双酚 A ――第95 部分:乙醚、异丙醚、甲基叔丁基醚和正丁基缩水甘油醚 ――第96 部分:七氟烷、异氟烷和恩氟烷 ――第97 部分:二丙二醇甲醚和 1-甲氧基-2-丙醇 ――第98 部分:二苯醚、茴香胺和十溴联苯醚 ――第99 部分:甲醛、乙醛和丁醛 ――第100 部分:糠醛和二甲氧基甲烷 ――第101 部分:三氯乙醛 ――第102 部分:丙烯醛和巴豆醛 ――第103 部分:丙酮、丁酮和甲基异丁基甲酮 ――第104 部分:二乙基甲酮、2-己酮和二异丁基甲酮 ――第105 部分:异亚丙基丙酮和乙基戊基甲酮 ――第106 部分:氯丙酮 ――第107 部分:过氧化甲乙酮和二丙酮醇 ――第108 部分:乙烯酮和双乙烯酮 ――第109 部分:环己酮、甲基环己酮、苯乙酮和异佛尔酮 ――第110 部分: 氢醌和间苯二酚 ――第111 部分: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和环氧氯丙烷 ――第112 部分:甲酸和乙酸 ――第113 部分: 丙酸、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 ――第114 部分: 草酸和对苯二甲酸 ――第115 部分:氯乙酸 ――第116 部分:对甲苯磺酸 ――第117 部分:过氧化苯甲酰 ――第118 部分: 乙酸酐、马来酸酐和邻苯二甲酸酐 ――第119 部分:光气、硫酰氟和羰基氟 ――第120 部分:甲酰胺、二甲基甲酰胺和二甲基乙酰胺 ――第121 部分:丙烯酰胺和己内酰胺 GBZ/T 300.1―2017 IV ――第122 部分:甲酸甲酯和甲酸乙酯 ――第123 部分:乙酸酯类 ――第124 部分:2-甲氧基乙基乙酸酯和 2-乙氧基乙基乙酸酯 ――第125 部分:1,4-丁内酯和乳酸正丁酯 ――第126 部分:硫酸二甲酯和三甲苯磷酸酯 ――第127 部分:丙烯酸酯类 ――第128 部分:甲基丙烯酸酯类 ――第129 部分:氯乙酸甲酯和氯乙酸乙酯 ――第130 部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第131 部分:甲基异氰酸酯、己二异氰酸酯和多次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 ――第132 部分: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和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 ――第133 部分:乙腈、丙烯腈和甲基丙烯腈 ――第134 部分:丙酮氰醇和苄基氰 ――第135 部分:一甲胺和二甲胺 ――第136 部分:三甲胺、二乙胺和三乙胺 ――第137 部分:乙胺、乙二胺和环己胺 ――第138 部分:丁胺和二亚乙基三胺 ――第139 部分:乙醇胺 ――第140 部分:肼、甲基肼和偏二甲基肼 ――第141 部分:苯胺、N-甲基苯胺和二甲基苯胺 ――第142 部分:三氯苯胺 ――第143 部分:对硝基苯胺 ――第144 部分:硝基甲烷、硝基乙烷和硝基丙烷 ――第145 部分:二氯硝基乙烷和氯化苦 ――第146 部分:硝基苯、硝基甲苯和硝基氯苯 ――第147 部分:呋喃、四氢呋喃、吡啶、N-乙基吗啉和二f烷 ――第148 部分:二f英类化合物 ――第149 部分:杀螟松、倍硫磷、亚胺硫磷和甲基对硫磷 ――第150 部分:敌敌畏、甲拌磷和对硫磷 ――第151 部分:久效磷、氧乐果和异稻瘟净 ――第152 部分:苯硫磷、乙酰甲胺磷、乐果和敌百虫 ――第153 部分:磷胺、内吸磷、甲基内吸磷和马拉硫磷 ――第154 部分: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