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5-04-28 |
4 买卖协议之条款乃根话闵桃堤蹩,按公平磋商基准制定.鉴於上文所述,董事 认为买卖协议之条款乃公平合理,而订立买卖协议亦符合本集团及股东之整体利 益. 上市规则之定义 由於有关之适用百分比率超出5%但少於25%,故此根匆蛋迳鲜泄嬖虻19章之 规定,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无限创意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79) ,一间於 百慕达存绩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创业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出售事项」 指 出售目标集团之权益 (包括其所拥有之一切资产) 「创业板」 指 联交所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买方」 指 联合 (集团) 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 「买卖协议」 指 卖方与买方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就出售事项 而订立之买卖协议
5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目标集团」 指 变靓D (澳门) 有限公司及变靓D (Site1)医疗美容有限 公司,均为於澳门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卖方」 指Rainbow Cosmetic (BVI) Limited,为本公司之一间 全资附属公司,及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 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无限创意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萧若元 香港,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萧若元先生及梁子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萧 炎坤博士、徐沛雄先生及金迪伦先生组成. 本公布 (本公司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此负全责) 乃遵照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 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本公司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 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 任何事项,足以令本公布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由刊登日期起计最少七天刊载於创业板网站www.hkgem.com之 「最新公司 公告」 一页以及本公司网站www.ulcreativit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