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5-06-02 |
12 月安全评价公司出具了《年产
20000 吨锂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2018 年1月公司向抚州市安监局报送相关安全预评价报告资料, 同年
3 月抚州市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现 场评审,4 月安全评价公司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修改《年产
20000 吨锂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安全预 评价报告》 ,之后,4 月下旬我司将修改后的预评价报告提交抚州市安监局审核,5 月9日我司取得抚州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锂动力电池电解液 公告编号:2018-039
11 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 (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8】05 号) ,6 月25 日我司将《年产
20000 吨锂动 力电池电解液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报送抚州市安监局,6 月29 日我司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通过专家 评审并提出了相关现场安全设施整改意见,公司目前已经完成现场安全设施整改,并取得专家复查合格 的意见. 公司预计
2018 年9月底前可完成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二、 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21,572.23 元,净利润:2,127,345.87 元
1、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 公司资产总额为: 56,212,601.52 元, 比上年末增长 37.89%,负债总额 26,236,274.33 元, 比上年末增长 99.29%,主要原因为公司于
2018 年4月份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 1,000 万,公司搬 迁至江西省乐安县厚发工业园新建工厂导致增加部分固定资产,公司本年度由于锂电行业市场竞争激 烈,为促进销售业绩公司放宽赊销政策,优质战略客户信用期限一般在
6 个月至
1 年,普通客户信用期 限3个月左右,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2、公司经营成果: (1) 报告期内, 公司营业收入为 8,521,572.23 元, 同比增长 38.06 %,公司营业成本为 7,597,739.60 元,同比增长 46.86%,发生期间费用 2,372,398.0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6%. 公司
4 至6月份采取委托加工生产的模式, 产生营业收入 4,725,026.95 元, 营业成本 4,553,980.40 元,毛利率为 3.62%.委托加工生产使公司的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下降,但是解决了公司目前不能生 产的困境,短期来看虽没有产生较高的利润,但是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的经营、维持和客户的友好合作关 系. (2)实现净利润 2,127,345.8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6.79%.增长的主要原因有:2018 年收到政 府搬迁补贴
300 万,新三板挂牌补贴
120 万.
3、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营现金流量为-2,701,947.01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净流出量 2,132,674.0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374.63%,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公司积极开拓新市场,提升业绩,销售增加,但销 售基本都是采取的赊销政策,从而使得经营现金流入减少;
公司销售增加,所需原材料也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