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5-06-13

五、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上述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 《创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4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 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含发行费用) 不超过 70,000 万元 (含)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睢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 23,515.60 21,000.00

2 睢宁宝源热电联产项目 31,167.20 29,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74,682.80 7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 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根据实际 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九、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5 方可实施.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净资产规模将立刻 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 而募投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释放, 因此, 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 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 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 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十

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的要求,公司于

2012 年8月30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后又根据中国证监 会2013 年11 月3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4 年4月17 日 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预案已在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情况 中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进行了说 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