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5-06-14 |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组织重 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 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自治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 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
负责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
统一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监督管理 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
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
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 劣违法活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区有关 专项打假活动;
负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
4、负责统一管理自治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的 制定、修订、审批和发布,管理企业标准备案;
监督标准的 贯彻执行;
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指导企业标 准化工作和农业标准化工作;
负责管理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 和商品条码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自治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和国家计量制度;
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
依法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和比对 工作;
指导建立健全计量检定体系和节能减排等企业计量工 作;
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社会公正计量 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 市场计量行为.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自治区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 理实验室、技术检验机构、鉴定机构评审和资质认定工作;
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工作;
负责对相关检验检测机 构依法授权和监督管理.
7、承担自治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责任.拟订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的制度;
负责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 理工作.
8、承担综合管理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监 督工作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 况.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 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 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
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 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进出口实施行政许可 和监督检查;
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 统计分析;
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 质资格;
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管.
9、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发展规划、质 量分析、 政府质量报告、 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组织开展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组织和管 理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工作.
10、 负责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人事、 劳动工资、 机构编制和财务经费、审计监督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领导全区及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编制部门下达的机构数
30 个,2017 年决算反映独立核算机构
30 个,其中行政机构
11 个(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1 个),事业机构
19 个.自治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一级预算管理单位, 直属二级预算管理单 位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