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5-06-18
[收稿日期]

2013 01

18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 2011M500863) ;

湖北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 规划重点课题( 2012A027) ;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1JYTQ048) ;

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B20112201) ;

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 2012A01) ;

湖北地方税 收研究中心科研项目( SSZX201205) [作者简介]刘晓凤( 1974― ) , 女, 山西太原人,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讲 师, 美国AUM 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制度变迁.

汉代地方税研究:回顾与展望 刘晓凤 ( 华中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摘要]汉代成立之初, 迫于形势需要, 实现郡国并行制度, 诸侯国有权自行征收税赋, 这一制度对稳定汉初 统治、 发展经济有一定意义.但实施一段时期后, 地方自行征税对中央统治造成了威胁, 中央又限制地方的征税 权, 但地方税始终都是存在的.近百年来的汉代地方税研究经历了特征各异的三个阶段.虽然汉代地方税研究取 得不少成果, 但还需要研究者继续运用现代经济学、 财政学理论进行分析与思考, 不断增强量化实证分析, 开拓研 究视野, 充实研究方法, 以推动研究深入开展, 提高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汉代地方税制度;

等级制度;

人头税;

重本抑末;

地方税史学 [中图分类号]F810.

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 8750( 2013)

04 0027

11 《 中国大百科全书》 界定: 地方税, 对应于中央税, 是归为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的税收, 通常把税源 零星、 收入不多、 与地方相关的税种划分成地方税.《中国税务大辞典》指出: 地方税, 由地方司职征 管与支配的税收.同时, 理论界对地方税还有如下看法: 地方税是归地方政府管理的税种;

地方税是 一国地方税收管理体制中划归于地方固定的税收;

地方税是地方支配使用的税;

地方税是惯常作为地 方性税收的税种;

地方税是地方政府立法、 征管、 使用的税.还有学者主张: 地方税是地方政府为履行 职能, 中央或地方依照一国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立法, 地方负责征收并享有一定的管理权, 收入完全 归于地方政府的各税种的统称.前述观点分别从税收的立法权、 收入归属权及使用权、 征收管理权及 历史与习惯视角解释地方税的内涵. 汉代早期, 诸侯国有着独立的税收管理权限.中央规定, 诸侯王可在辖区内征收各种赋税, 诸侯 王国有自己独立的财政经济收入.太史公曰: 高祖时诸侯皆赋. 徐广注曰: 国所出有皆入于王也. 高祖12 年, 重臣之亲, 或为列侯, 皆令自置吏, 得赋敛, 女子公主. 颜师古注曰: 言各收其所赋税以 自供, 不入国朝之仓廪府库也. 由此可知, 中央赋予诸侯国赋税的征收权利, 诸侯王国除上缴给汉朝 朝廷的献费之外, 其他的财政收入均由诸侯王自主支配.这证实了汉代早期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地 方税. 地方税制度及其实施状况, 对地方民生、 地方稳定、 地方阶级关系、 地方经济发展均有重大影响. 早在汉代, 许多政论家对此有着清醒认识, 他们提倡意义深远的轻徭薄赋观点.《汉书》指出, 当今 务在禁苛暴, 止擅赋, 力农本 .晁错提出, 所谓损有余, 补不足, 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 所补 者三, 一曰主用足, 二曰民赋少, 三曰劝农工 .贾宜主张, 轻赋少民以佐百姓之急 .这表明地方税 制度一直为中国传统史学研究的一个重点.但由于时代的束缚, 传统史学难以全方位、 深层次地挖掘 地方税所涵盖的广阔内在与外延.20 世纪之后, 国内外学者共同就汉代地方税问题辛勤笔耕, 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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